2023年度烟台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2023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3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烟台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能素质测评人员范围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
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人员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不超过2次,体能测评人员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和800米跑项目只测评1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为6月19日上午,集合时间为9:00,入闱截止时间为9:30。
体能测评集合地点为烟台市体育公园(莱山区观海路288号)体育场西大厅。
在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集合地点或者证明本人情况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进入体能测评点前,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配合进行入场核验。
2.体能测评人员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人员守则》(附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3.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4.考生在测评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人员须及时向我单位报备,在单独组别参加体能测评。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人员,在单独组别参加体能测评。
5.因测评时间较长,体能测评人员可酌情携带水和食物,并根据气温变化和自身实际合理着装,不得穿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
6.如遇极端恶劣天气,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2023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3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5-6297132
附件:体能测评人员守则
烟台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