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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站招商_2021年青海省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体检通知

  关于青海省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检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6月10日、6月11日参加青海省2021年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总成绩的通知》要求,现将青海省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青海省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考试,通过面试并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21年6月22日上午7:00持准考证、身份证、一张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和500元体检费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正南广场集合(西宁市南山东路166号,南山路与湟中路交汇处)。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以自动放弃处理。因无停车场地,请勿带车。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治考察环节资格,按该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其他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要求空腹、不得饮酒、不得熬夜,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体检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果请在青海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疫情防控


  请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承诺书,“信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体检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区。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省公安厅政治部联系电话:0971-8293046


  附件:青海省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1年6月15日